江西赣州技师学院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江西赣州技师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人社部备案、赣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公办全日制国家重点技工院校,属于国家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60700491750040W。学校现由永利集团3044am官方入口管理,同时接受市人社局业务指导。江西赣州技师学院办学宗旨和业务范围:技工教育,培养中、高级技术技能应用人才,促进经济发展;为各类技术工人提供培训和技能鉴定服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江西赣州技师学院内设机构17个,其中党政机构(10个):党政办公室、组织宣传统战部、教务科(教研科)、招生就业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后勤与资产管理科、保卫科、学生工作科(学生资助中心)、纪委监督检查室、综合办公室;教学机构(6个):机械工程系、汽车服务系、电子自动化系、现代服务系、商贸旅游系、继续教育部;教辅机构(1个):信息中心。编制人数小计260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事业编制人数260人。实有人数216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216人,行政在职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事业单位在职人数216人。离休人数小计1人,退休人数小计223人。遗属人数5人。在校学生6202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江西赣州技师学院收入预算总额为6067.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92.73万元,主要原因为招收学生数下降、其他收入(实有资金)预算减少和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金额减少,导致收入预算总额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80.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88.19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32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98.11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持平;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持平;其他收入100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10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967.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39.68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江西赣州技师学院支出预算总额为6067.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92.73万元,主要原因为学生人数下降导致教育支出减少。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772.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83.6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18.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9.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34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295.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09.08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699.03万元、资本性支出13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教育支出5238.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662.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3.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7.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8.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9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833.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39.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18.5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33.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7.14万元;资本性支出13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0万元;其他相关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87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江西赣州技师学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3780.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87.56万元,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和退休教职工增加,教学和管理工作增加。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教育支出2950.7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12.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3.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7.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8.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96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772.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7.5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18.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9.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34万元;项目支出1008.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78.41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未安排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总额360万元,其中:货物预算360万元, 工程预算0万元, 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我单位已实行公车改革,有1辆2005年购入的不在编待处置小货车。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3年江西赣州技师学院对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2023年预算安排,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
2023年江西赣州技师学院预算安排项目3个,项目预算金额合计2328.41万元,其中:教育事业发展专项经费(2023年)项目1008.41万元,非税收入执收成本(2023年)项目320万元。单位实有资金(2023年)项目1000万元。
本单位所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详见第二部分附表。
(十)重点项目:教育事业发展专项经费(2023年)项目情况说明
⑴项目概述:江西赣州技师学院因历史原因,多校合并整合发展,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经费和职业院校自主特聘兼职教师经费和中职院校生均经费用于保障我院教育事业发展、教职员工稳定和学院日常运转。
⑵立项依据:根据市财政文件精神按学生人数和核定编制数计算,延续安排
⑶实施主体:江西赣州技师学院
⑷实施方案:
1、招聘足额的教职工队伍保障学院稳定发展和师资力量建设。
2、事业发展资金保障教师工资发放,保障教师队伍稳定,保障退休职工权益和学院日常运转。
3、合法合规用好市生均费,保障学院日常开支,保证学院日常运转平稳有序。
⑸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⑹本年度预算安排:1008.41万元。
⑺绩效目标:招聘足额的教职工队伍保障学院稳定发展和师资力量建设,保证学院日常运转,平稳有效。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江西赣州技师学院"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通过教育收费资金安排1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10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学院本着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活动,从严审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技校教育:反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绩效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技工学校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